上課安排
颱風或「極端情況」
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生效時或「極端情況」警告下 | 上課安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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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即停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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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1: 00前的課堂將會取消。 (例如:由下午12:30至下午2:20的2小時課堂將會取消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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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6:00前的課堂將會取消。 (例如:由下午5:30至下午7:20的2小時課堂將會取消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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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3:00以後停課。 |
預報發出八號颱風信號
如香港天文台預報將於特定時間(例如於下午一時四十分或之前)發出八號颱風信號,原定於該時間內進行之課堂將會取消。暴雨
「黃色」或「紅色」暴雨警告信號 | 上課安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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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當時的交通及天氣情況許可下,同學應如常上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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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課堂將繼續,而各部門辦公室亦會如常運作。 |
「黑色」暴雨警告信號 | 上課安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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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續上課至該課堂完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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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1: 00前的課堂將會取消。 (例如:由下午12:30至下午2:20的2小時課堂將會取消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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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6:00前的課堂將會取消。 (例如:由下午5:30至下午7:20的2小時課堂將會取消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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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3:00以後停課。 |
備註:
- 課堂如因天氣惡劣而需作出特別安排,本院將透過內聯網另行通告。
- 教育局在惡劣天氣期間宣佈的上課安排不適用於本院。
- 所有因天氣惡劣而取消的課堂,將會作出補課的安排,有關補課的詳情,同學應與相關科目導師了解詳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