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試安排
颱風或「極端情況」
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生效時或「極端情況」警告下 | 考試安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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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考試期間發出 | 考試將會繼續,直至該考試完結為止。 |
上午6:15至上午11:00之間生效 | 下午1: 30或以前的考試將延期舉行。 |
上午11:00至下午3:00之間生效 | 下午6: 00或以前的考試將延期舉行。 |
下午3:00以後生效 | 下午3: 00以後的考試將延期舉行。 |
預報發出八號颱風信號
如香港天文台預報將於特定時間(例如於下午一時四十分或之前)發出八號颱風信號,原定於該時段內進行之考試將會延期舉行。暴雨
「黃色」或「紅色」暴雨警告信號 | 考試安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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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考試期間發出 | 考試將會如期進行。 |
然而,同學如因天氣的關係未能參加考試,將可獲補考。 |
「黑色」暴雨警告信號 | 考試安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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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考試期間發出 | 考試將會繼續,直至該考試完結為止。 |
上午6:15至上午11:00之間生效 | 下午1: 30或以前的考試將延期舉行。 |
上午11:00至下午3:00之間生效 | 下午6: 00或以前的考試將延期舉行。 |
下午3:00以後生效 | 下午3: 00以後的考試將延期舉行。 |
- 考試如因天氣惡劣而需作出特別安排,本院將透過內聯網另行通告。
- 教育局在惡劣天氣期間宣佈的考試安排不適用於本院。
- 所有因天氣惡劣而取消的考試,將會作出考試延期的安排,有關考試延期舉行的詳情,同學應留意內聯網的通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