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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安排

(適用於網上及校園現場考試)

颱風或「極端情況」

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生效時或「極端情況」警告下 考試安排
在考試期間發出 考試將會繼續,直至該考試完結為止。
上午6:15至上午11:00之間生效 下午1: 30或以前的考試將延期舉行。
上午11:00至下午3:00之間生效 下午6: 00或以前的考試將延期舉行。
下午3:00以後生效 下午3: 00以後的考試將延期舉行。

預報發出八號颱風信號

如香港天文台預報將於特定時間(例如於下午一時四十分或之前)發出八號颱風信號,原定於該時段內進行之考試將會延期舉行。


暴雨

「黃色」或「紅色」暴雨警告信號 考試安排
在考試期間發出 考試將會如期進行。
然而,同學如因天氣的關係未能參加考試,將可獲補考。
「黑色」暴雨警告信號 考試安排
在考試期間發出 考試將會繼續,直至該考試完結為止。
上午6:15至上午11:00之間生效 下午1: 30或以前的考試將延期舉行。
上午11:00至下午3:00之間生效 下午6: 00或以前的考試將延期舉行。
下午3:00以後生效 下午3: 00以後的考試將延期舉行。

    備註:

    • 考試如因天氣惡劣而需作出特別安排,本院將透過內聯網另行通告。
    • 教育局在惡劣天氣期間宣佈的考試安排不適用於本院。
    • 所有因天氣惡劣而取消的考試,將會作出考試延期的安排,有關考試延期舉行的詳情,同學應留意內聯網的通告。